【民航局信息中心】通告

各通用航空企业:根据民航局《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》和《通用航空企业年度报告规定》有关年报报送要求,请通用航空企业(含无人机企业)务必于3月31日24点前通过通用航空管理系统(http://ga.caac.gov.cn/gacaac/home.html)填报年度报告(行政管理-年度报告-新建,“年份”选择“2021”)。逾期未填报的企业,将按规章要求责令限期改正,拒不改正的,给予警告和处罚。对未按要求填报的企业,民航局将纳入2022年度企业诚信经营评价考核,按要求对社会公开,并抄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,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。如有系统操作疑问,可咨询系统客服电话029-88386122/217,或加入全国企业交流群(有人机加QQ群:578980447,无人机加QQ群:830053005)查看群文件“关于年度报告的常见问题答复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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